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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教师中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的方案

 

作者:jdl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435    更新时间:2015/10/27 

为大力弘扬、传承雷锋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根据济渎学〔2013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学雷锋、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教师的文明素质为目的,扎实推进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学习雷锋 奉献他人 提升自己

三、活动内容

1、大力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志愿服务活动。

2、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重点在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维护社会秩序、引领文明交通及文化建设志愿服务。

3、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围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大力开展普及低碳生活理念,生态环境保护、植树种绿、清洁环境卫生等志愿服务。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师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

  :孔月玲

副组长:张海峰  代素珍      史淑  

  :杨天红  李银明  苗红霞  李秋生  吕艳霞

     杨天红具体负责教师志愿服务活动的综合协调和活动费用的审核、发放;李银明、苗红霞负责学部志愿服务活动的统筹安排;李秋生、吕艳霞负责党小组的志愿服务活动安排。

五、工作要求

1、总体安排。志愿服务活动以学部教研组、党小组为单位开展。所有教师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所有党员每学期必须参与一次党小组的志愿服务活动。学期初学部、党小组要对志愿服务活动作出整体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案。

2、活动要求。教研组长为每次志愿服务活动负责人,活动前要有活动方案(活动时间、地点、人数、安全预案);活动中要留存活动影像资料,并要展示活动标识(济渎路学校教师志愿服务队或济渎路学校党员志愿服务队);活动后要有小结,活动结束后组长将本次活动的全部资料交办公室。

3、活动经费。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教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每天每人补助交通费、误餐费20元。活动结束后,教研组长凭上交的活动资料,经办公室审核后予以领取。

4、深入动员。学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吸引广大教师广泛参与“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营造人人支持志愿服务、人人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5、加强宣传。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亮点在学校自媒体上进行宣传。

6、表彰奖励。学校对参与志愿服务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分别授予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称号。

济源市济渎路学校

20151022